新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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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4/17 8:23:00

韩国的容量单位。在三晋国家中,韩国疆域较小,国力最弱,迁都新郑后,大约从公元前年起,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进行了一系列变革。《艺文类聚刑法部》记载韩昭侯变法时坚持“君必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衡设平,无为而轻重自得伴随着国家的变法改革,韩国的度量衡制度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韩国形成了廉和斗、溢(升)制的容量单位。郑东仓铜鼎刻铭:“郑东仓,半照。“郑”即韩国国都新郑,此鼎证明韩国也以商作容量单位。

韩国发现有置于仓康和阳城的陶量,年河南登封古阳城遗址出土了一件口沿打有戳印文“廩”和四件有“阳城”的完整陶量(两件为修复),另有许多“阳城仓半”、“半"、"廩"字印文的陶片。"廩"即仓廩,为官府贮存粮食的仓库。

“阳城”为韩国重要的冶铁中心,“阳城”陶量上并刻有“五”、“三”等数字。因此,廩陶量和阳城陶量就分别是置于仓廩和阳城的标准量器,而阳城陶量更可能是专为冶铁而制造的。五件完整陶量实测分别容、、、和毫升,折算韩国一升约合毫升。

两件刻容青铜器荥阳上官皿和安邑下官锤,也为研究韩国的容量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荥阳上官皿上两处刻铭,分别为:“萦(荥)阳上官,皿";"十年九月,(府〉啬夫成、右(左、佐)史翠(狄)敲之,少一益(溢)六分益(溢)安邑下官锤原属战国晚期魏国器物,后流入韩国,经韩国官吏检校后加刻有铭文;

“十年九月,腐(府)啬夫成、右(左、佐)史翠(狄)敲之,大大半斗一益(溢)少半益(溢)在器物颈部刻有"至此”。两件器物上的铭文均为韩桓惠王十年(前年)时对器物重新校量后所刻。经实测,荥阳上官皿到口沿的容积为毫升,接近韩国的二斗。

若一溢合6亳升,则二斗为亳升,六分溢即六分之一溢,一溢六分溢为毫升,毫升与亳升之差为毫升,与现今测量结果相合。安邑下官僚至标线处容积为亳升,接近韩国十五斗,折算每斗亳升,每溢毫升。

由此可见,韩国实行席、斗、溢(升)等容量单位。韩国一溢(升)约在-升之间,十溢(升)进位一斗。麝未见实测量值,估计应与魏国一瞩的量值相当。

赵国的容量单位。赵国地处三晋北地,与游牧民族接壤。为加强国防力量,赵武灵王从公元前年开始实行“胡服骑射”的改革,国家的军事、经济和*治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作为国家*治和经济制度重要内容的度量衡制度,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赵国实行斗,升(或溢)制的容量单位。土匀铜壶:年在山西太原收集的传世铜器。壶上刻铭有:“土匀商(康)四斗牌”。“土匀"即土军,战国时属赵地,在今山西省石楼县,“血”,古廩字。牌,通霜。

《方言》卷五:“馨谓之晚七營是一种长颈瓶,今通名为壶。器自铭容“四斗",实测容积毫升,每升折合约亳升。这当是赵国土军仓廩里放置的一件可盛四斗的标准量器。

原氏铜盔:原为赵国容器,后归秦国。器物上有两次刻铭。第~次刻"原氏,三斗少半口”,第二次刻“今三斗二升少半升"、“重十六斤”“原”字写作“原”,可释为“原”。原氏即元氏,战国时期属赵地。

从字体分辨,第一次应为赵国所刻,而第二次则为秦刻,应是秦国重新校量后所刻铭文。铜看实容6毫升。第一次刻铭最后一字应释为“斗",按"三斗少半斗”折算,每升折合亳升。

从刻铭器物看,赵国当时的容量单位为斗、升(或溢)。因土匀铜壶是仓康里放置的标准量器,故赵国一升(或溢)可暂定为毫升。

因此,三晋地区的容量单位既各有差别,又有诸多相同之处,形成了异中有同的容量单位。魏国实行布、溢单位制,赵国实行斗、升(或溢)制,而韩国除使用肅外,还使用斗、溢(升)单位制。魏、韩的一溢约合毫升,而三个国家的一溢(或升)都大约在亳升之间。

中山、燕国的容量单位,1、中山国的容量单位。中山国地处燕、齐、赵三国之间,都城在今河北平山县境。战国早期,中山国一度曾被魏国侵占,后又复国。战国中期,中山国参加了齐国讨伐燕国的故争。公元前年,中山国最终被赵国所灭。中山国的容量制度受赵国影响较大,实行斗、升制的容量单位。

“邦”指国家,“邦中”、“邦左”可能是制造器物的官职。说明这些陶量应是在官方的统~管理下而制造的标准量器。“口市”可能为制造陶量的地名或使用场所。陶量很可能是专为冶铁、冶铜、制陶等制造的专用标准量器。

2、燕国的容量单位。燕国地处北方,是周王朝分封的重要诸侯国。燕国在春秋时期与中原各国联系较少,到战国时期,国家经历了一系列改革,也成为“七雄”之一,但实力相对较弱。燕国的度量衡制度稍有别于中原各国。

燕国实行殽、鶴制的容量单位。传世的燕国襄安君铜鎳刻铭有:"纏(襄)窓(安)君其锹(鉀),二南(殽)"。(战国纵横家书》载:“赵疑燕而不攻齐,王使襄安君东,以便事。"这件铜御可能就是襄安君所使用的器物。

该器实测容积亳升,1殼约合毫升。殽,《周礼考工记陶人》“鬲实五殽”郑玄注曰:“殽受三斗。《聘礼》记有斛,玄谓:豆实三而成殽,则殽受斗二升”,

邹国、齐国的容量单位。1、邹国的容量单位。邹(郑)国是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小国,为齐鲁近邻。鲁文公十三年(公元前年),邪文公迁都于峰(在今山东邹县峰山下),前年邹被楚宣王所灭。邹国实行斛、斗、升制的容量单位。

邹国发现有战国早中期的标准量器。建国后在山东邹县轴城宫殿遗址(即纪王城)先后出土数件廩陶量。其中三件保存完整,虽非同时出土,但器形相似。均为撇口,深腹微鼓,平底,通身饰细绳纹,腹中部有波浪形堆纹一周,并有对称的手柄。

器内底均戳印有“廩"字,表明陶量为当时置于仓廩的标准量器。陶量容积分别为、、毫升,平均约毫升,当合升,即1斛。因此,这些陶量可称为“廩斛”。陶量1升约合毫升。因此,邹国实行斛、斗,升制的容量单位,一升量值与东周、秦国相同。

2、齐国的容量单位。齐国形成了升、豆、区、釜、钟制以及锦等独特的容量单位。公元前年,齐国大夫田和取代齐国国君被列为诸侯。在代齐之前,田氏(也称陈氏)为了笼络人心,自制了一套家量,量值较公量为大。

他以公量贷,而以家量收,逐渐取得了民心,最终取代了诸侯之位,但齐国的容量单位并未随着*权的更迭发生变化,只是其间的进位关系发生了变动。齐国的容量单位及进位关系。

清孙治让《左传齐新旧量义》说:“今考陈氏新量之釜,盖十斗非八斗也。依《传》文,当以四升为豆不加,而加五豆为区则二斗,五区为釜则一斛,积至钟则十斛。所谓三量皆登一‘者,谓四量唯豆不加,故登者止三量,而钟亦即在三量之中也。"

按此,可列式如下:1豆=4升,1区=5豆=20升(二斗),1釜=5区=升(一斛),1钟=10釜=0升(十斛)。丘光明先生亦赞同此说今人莫枯在《齐量新议》一文中以文献和发现的齐国量器实物为依据,推定田齐新量的进位关系为:1豆=5升,1区=4豆=20升,1釜=5区=升,1钟=10釜=0升。

近来,陈冬生先生认为陈氏家量、田齐新量是两个不同的量制阶段。他以春秋时期齐国民间的一般借贷利率为基础,对各家说法逐一分析,认为陈氏家量当以杜预之说为准,这一说法似有合理性,但目前却未发现陈氏家量的实物证据。

陈说对陆德明说法的理解也有误。陈说以实物为依据,求得田齐新量以5升为豆,4豆为区即20升,5区为釜即升,10釜为钟即0升,与莫枯田齐新量的进位相同的。

因此,我们认为,陈氏家量与田齐新量实为田氏代齐前后其量制的两个不同称谓,其进位关系并未发生变化,均应为豆、区分别在旧量的基础上增一,而釜则在新区量的基础上增一,即“陈氏三量,皆登一焉"。

于是新量制的进位关系应为:1豆=5升,1区=5旧量豆=20升,1釜=5区=升,1钟=10釜=0升。这与莫枯和陈冬生田齐新量的实际量值相同,但理解有所差异。目前发现的齐国量器基本均为田齐新量,其实际量值也验证了这~进位关系。

齐国的单柄铜量迄今共发现了6件,可分为三组。其中,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两件右里放铜量,一大一小,据传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出土。其余四件中,两件辜宫乡铜量年出土于临淄战国遗址,小铜量套置于大铜量内,另两件右里放铜量也为临淄农民年在一战国窖穴中发现。

六件铜量均一大一小两两配对,大铜量为小铜量容积的五倍,且器形相同,均为单柄撇口,而三件大铜量、三件小铜量各自的口径、底径、高度和容积也基本相等。两件茶宫乡铜量腹部阴刻"茶宫乡那里"五字四件右里放铜量腹部或铸或凿有“右里攸鳖,四字,呈方形玺印状排列。

三件小铜量分别容、、毫升,应为升量,三件大铜量分别容,、毫升,应为五升的豆量。因此,这六件铜量应为田齐的量器。“乡"、“里"为齐国基层的行*区划单位,里比乡更小。“畋",李学勤先生认为是当时陶工之长印,也可能为里的行*管理机构或其长官。“欺,裘锡圭先生释为节啊,即印。

结语

因此,“右里故窒”就是右里官府玺节,此铜量应为右里官府在其辖区内及所属关卡征收賦税的官方标准量器。“亲宫乡那里"铜量就应是在茶宮乡郭里地区使用的标准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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