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3-6日游泳救生员、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通知
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要求,经研究,定于年6月举办新郑市游泳救生员、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准备在游泳场(馆)、健身俱乐部、会所、宾馆及水上游乐场所(含漂流)或自然水域从事游泳救生、教学工作的人员须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报名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救生员(40名):
a、具备一定的游泳技能(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并能够潜泳20米——蹬边出发)的人员。
b、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游泳指导员(40名):
a、米混合游: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或仰泳,男子2:05.00,女子2:30.00达标;
b、具有一定的蛙泳教学能力,会组织蛙泳教学。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培训基地聘请国家级培训师执教;内容分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
(一)专项理论部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的培训大纲要求,多方面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
(二)专业技能部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培训大纲要求进行。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年6月3-6号
地点:新郑华信游泳馆
四、考核鉴定
由河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统一鉴定。根据《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分理论考试(闭卷)1小时,60分及格;技能考核由鉴定考评员评定,60分及格。
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
五、相关费用
游泳救生员0元,游泳指导员(初级)0元(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场地费等。)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人
赵宇阳:
(一)报名方式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蓝底电子版照片(大于40K)(可报到时统一照)
(二)请各学员自带游泳服装和用品,在每期培训之前都要先进行25米自由泳和蛙泳技能测试,达标者方可报名参加培训(标准参见本通知第一条)。
(三)报到时间为培训班的第一天上午8-9点。
往期培训风采
培训场地
文章来自河南体育鉴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