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1/8/5 8:33:00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为做好新郑市年上半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报评审工作,按照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对象1.参加新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或退休职工;2.参加新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二、申报病种范围及报销标准门诊规定病种病种范围及报销标准见附件。三、申报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年5月20日。四、申报流程(一)个人申报材料1.《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门诊规定病种)》2份;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3.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4.近期相关疾病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复印专用章),必须包含①病历首页②入院记录及病程记录③相关的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④相关的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查检验报告)⑤相关病理检查报告单;5.诊断证明原件(医院)。(二)申报地点1.城镇职工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2.城乡居民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新郑市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郑市新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薛店镇卫生院、辛店中心卫生院、城关乡卫生院、新村镇卫生院、梨河镇卫生院、郭店中心卫生院、观音寺中心卫生院、孟庄镇卫生院、医院、和庄示范卫生院、医院。3.结核病需要到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申报。五、评审工作安排1.初审:由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初审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初审时间为年5月21日至年5月25日。2.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通知到申请人,需参加体检的申请人接到体检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按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个人无需带回。因行动不便不能参加体检的,申请人需及时告知,可组织专家同步进行家访。体检时间为年5月28日至年6月4日。3.评审:由新郑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年6月5日至年6月20日。4.结果公示:经鉴定符合标准的申请人,在局医保中心办事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23日至年6月30日。公示结束后,由各定点医疗机构电话通知评审结果,申请人员可到递交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评审结果。5.享受待遇:公示通过后,发放《新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就医卡》,申请人员从年7月1日起可享受相应的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六、有关要求(一)各定点医疗机构需按要求在醒目位置张贴公告、设置宣传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