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年社会保险年检补检工作将于10月14日结束,目前还未完成年检的各参保单位,可登陆
一、补检要求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补检必须通过
补检单位各险种应参加齐全,且无欠缴社会保险费。如有以下情况应先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补检业务:
1、单位存在欠费的先补齐欠费;
2、《社会保险登记证》信息与单位基本信息应保持一致;
3、单位险种不齐全的先补齐险种,如有在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二、补检需提供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补检申请;
2、营业执照正副本(事业单位成立文件)原件、复印件;
3、年度单位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
4、财务凭证(12个月)原件、复印件;
5、银行发放工资凭证(需银行盖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劳务派遣公司、破产(困难)单位仍按原办法提供资料。
三、补检
郑州市社保局,
惠济分局,
管城分局,
中原分局,
金水分局,
二七分局,
郑东新区分局,
经开区分局,
高新区分局,
航空港区分局,
有关年检申报的相关事宜将继续在
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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