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金水区等8个城区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年62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金水区等8个城区(含开发区)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4月16日上午9:00开始采样工作,17: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5日
关于对航空港区实行交通管控的通告
(第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航空港实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4月15日12时起,对全区实行14天(暂定)交通管控。
一、交通管控期间,航空港实验区实行“只进不出”管理措施,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进行管控,在出区其它通道设卡,禁止所有车辆、人员出区。
二、区内公共交通跳站运营,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停止跨区业务,区内地铁站只下不上(新郑机场地铁站凭机票凭证,经防疫检查后,可进站乘车)。
三、为保障重点企业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相关人员凭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以通行。
四、进入机场迎宾大道高架的司乘人员经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凭相关凭证通行。
五、因工作需要出区的特种车辆正常通行。
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管控工作,减少不必要出行,避免人员流动,齐心协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5日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今天中午12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按照航空港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定于年4月15日(星期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检测时间和地点
4月15日中午12:00开始采样,下午18:00结束。参检人员请按照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分批次、分时段到通知的检测点参加采样检测。
检测对象
航空港实验区内所有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有关要求
(一)接受检测人员要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手机(没有手机的,可委托联系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服从现场管理,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有序排队;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
(二)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障人士、婴幼儿以及其他确实不能到现场采样点采样的居民,请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三)所有参检人员,在采集完样本后,应及时返回居住地,实行24小时静态管理,不流动、不聚集,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自觉遵守。
(四)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六)因外出等原因不在航空港实验区域内的,可在公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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